“你怎么了。”盛浅语跳下最后一阶梯子,踩着拖鞋走到她面前,“昨天那么大雪,你还回来那么晚是不是冻感冒了?”
盛浅语说着不放心伸手去摸她的额头,看有没有发烧。
“我没有感冒。”白鸽拉下她的手,看着她一脸担心的样子笑了笑:“是昨天吃了点海鲜,过敏了。喏,你看。”
白鸽把袖子撸上去,把手臂给她看。今天比昨晚好多了,挂了水后虽然不痒不痛了,但红疹没有消下去多少,手背上还是一片一片的。
昨晚她回来的晚,输了液整个人也是晕乎乎的,没开灯就着小台灯简单洗漱了下就上床睡觉了。盛浅语没看见她身上的红疹子,白鸽也没说,所以她根本不知道她过敏了。
“呀!怎么这么严重。去医院了吗,有没有吃药啊你。”盛浅语看着她胳膊上密密麻麻的红疹吓了一跳。
“去了去了。昨天回来晚就是在医院输液。”白鸽说:“医生说暂时不能见风,所以我今天就请假了。”
暖气太热了,睡了一晚起来口干舌燥的,盛浅语倒了杯水咕咚咕咚喝了几口。嗔怪她:“那你昨天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,我去医院陪你啊。一个人去医院算怎么回事,多可怜啊。”
盛浅语一直觉得白鸽就是太独立了,不管什么时候都不会麻烦别人。即使两人同寝两年,她也很少让她帮过什么忙。
“有人陪我。”白鸽看了眼桌上叠成规整方块的墨黑色方巾,弯了弯嘴角。
“谁啊?”盛浅语拿起桌上的包子,啃了一口,“沈知言吗?”
她知道白鸽常年忙于学业、赚钱,没时间处理交际,没几个朋友。而且这种时候,沈知言肯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。
“不是他。”
白鸽拿起桌上的方巾,打开重新叠。
“是一个……”白鸽想了下,说“…学长。”
说完她自己就笑了。应该算是学长吧,虽然不知道他是哪一届的。
“学长?”盛浅语眯着眼看着她。
眉目含春,笑眼弯弯。
她又咬下一口包子,想起昨晚睡觉前她莫名其妙说的那句话。
不对劲不对劲。
“你从实招来,怎么回事。”盛浅语一把拉过椅子,坐到她面前。一副你今天不说清楚就不罢休的样子。
白鸽图也做的差不多了,她把图片保存发送到对方邮件。然后她转过椅子屈起双腿,下巴放在膝盖上,将昨天的事情简单说了下。
当然隐瞒了六年前的事情。
从白鸽的描述中盛浅语不难推断出对方是一个温柔、成熟的成功人士。她看着白鸽脸上柔和的表情,不禁想起沈知言和她表白时她的样子,冷静、沉着。和现在这副小女孩的样子完全不一样。
原来,喜欢一个人和不喜欢一个人真的不一样。
“所以,你对他一见钟情了?”
一见钟情么?
白鸽想到六年前在安塞第一次见到令闻的场景,尘土漫天的工地上他穿着白衫黑裤,长身玉立地站在阳光下。指间夹着烟,清爽干净的短发被风吹起,露出宽阔硬挺的额头。
整个人明亮又晃眼。
白鸽从来没有谈过恋爱,但他带给她的那种心动的感觉是前所未有的。
她想,是的吧。
一见钟情,在六年前的安塞。
她弯了弯眼,将脸埋在膝盖里,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。
然后又抬起头,脸红红的看着盛浅语,说:“浅浅,我喜欢他。”
盛浅语愣了下,对于白鸽的真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