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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唐: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李希蓝田玉后续+完结

浅浅一生 著

女频言情连载

这一大早,马升就带着厚礼,还有诸多三五随从,赶着马车来到李家村。围在李希门前的庄户们,哪见过这么多厚礼,看着马升指挥随从,将丝绸锦帛搬下来,厚度足有一手掌宽。聂柒一问,原来是李希的朋友,这马升也是个滑头,他的年纪都快四十了,叫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为姨娘,而且一点也不害羞。随着李希的介绍,李世民夫妇才知道马升是他朋友,而随着马升望向这对夫妇,立即呆在原地。什么情况?当今皇帝,皇后,二人微服私访?而且正和自己撞了个正着,马升人麻了,他正要行礼跪拜,可随着李世民的一个眼神,他瞬间秒懂。皇上这是不想让李希知道他的身份啊。看来皇上已经认出了自己的孩子。因为马升当年做过百骑司的一名军户,所以近距离的接触过李世民,这才知道他的容貌。中午,李希,李世民...

主角:李希蓝田玉   更新:2025-03-06 14:54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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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希蓝田玉的女频言情小说《大唐: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李希蓝田玉后续+完结》,由网络作家“浅浅一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这一大早,马升就带着厚礼,还有诸多三五随从,赶着马车来到李家村。围在李希门前的庄户们,哪见过这么多厚礼,看着马升指挥随从,将丝绸锦帛搬下来,厚度足有一手掌宽。聂柒一问,原来是李希的朋友,这马升也是个滑头,他的年纪都快四十了,叫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为姨娘,而且一点也不害羞。随着李希的介绍,李世民夫妇才知道马升是他朋友,而随着马升望向这对夫妇,立即呆在原地。什么情况?当今皇帝,皇后,二人微服私访?而且正和自己撞了个正着,马升人麻了,他正要行礼跪拜,可随着李世民的一个眼神,他瞬间秒懂。皇上这是不想让李希知道他的身份啊。看来皇上已经认出了自己的孩子。因为马升当年做过百骑司的一名军户,所以近距离的接触过李世民,这才知道他的容貌。中午,李希,李世民...

《大唐:你们搞错了我爹不是李世民李希蓝田玉后续+完结》精彩片段

这一大早,马升就带着厚礼,还有诸多三五随从,赶着马车来到李家村。
围在李希门前的庄户们,哪见过这么多厚礼,看着马升指挥随从,将丝绸锦帛搬下来,厚度足有一手掌宽。
聂柒一问,原来是李希的朋友,这马升也是个滑头,他的年纪都快四十了,叫一个三十岁的女人为姨娘,而且一点也不害羞。
随着李希的介绍,李世民夫妇才知道马升是他朋友,而随着马升望向这对夫妇,立即呆在原地。
什么情况?
当今皇帝,皇后,二人微服私访?
而且正和自己撞了个正着,马升人麻了,他正要行礼跪拜,可随着李世民的一个眼神,他瞬间秒懂。
皇上这是不想让李希知道他的身份啊。
看来皇上已经认出了自己的孩子。
因为马升当年做过百骑司的一名军户,所以近距离的接触过李世民,这才知道他的容貌。
中午,李希,李世民夫妇,马升,坐在一个桌子上,推杯换盏,渐渐的,大家都互相熟络了起来。
“不瞒小郎君,在长安我也认识一些达官显贵,所以有什么生意,我们可以合作,销路这块,你不用担心。”
李世民笑着说道。
他这个儿子,是一个奇才啊。
身为如今声名赫赫的诗仙,又会酿酒,还会上山打猎,可以说是,作诗是他的巅峰,酿酒又是酒中之王,打猎还能猎杀到狼,说他一句文武双全不过分。
虽说李世民已经登基两年了,可是大唐还是国库空虚,他也想有钱,能做更多的事情。
他已是权利巅峰,可是在钱财这一块,哪怕是私房钱,也不是很多。
“哦?黄大叔如果有认识的人,那自然极好。”
“酒的生意是刚起步,接下来我准备做茶的生意。”
李希说道。
这个时代的茶,喝的时候要放酱油,葱蒜,你敢信?
哪有后世的各种茶叶,香醇可口。
如果他买下一座茶山,让庄户们种茶,然后等丰收之时,他来收购,届时自己教导几个师傅抄茶,制茶。
一经上市,必将受到那些文人墨客的喜爱。
“茶?”
李世民夫妇还有马升,以及聂柒,都皱了一下眉头。
因为他们的思想,还停留在,茶并不好喝的阶段。
恰好这一次,戒指的七日空间里面,李希发现里面有武夷山的金骏眉红茶,足足有两百斤。
他假装进了房间,然后取出一罐,然后给每个人的茶碗里放一些茶叶,热水烧滚之后,冲了进去。
肉眼可见的,灰褐色茶叶,将白水染红,顷刻间,香气扑鼻。
众人都很惊异。
还没有见过这种茶呢。
随着茶温适宜,众人都迫不及待的喝了一口,只感到味甘香醇,喝了一口还想喝。
短短片刻,众人都喝光了。
李世民只感到浑身精神,他今年才三十来岁,可是平日里批政务,那也是繁忙,因此体力不支是常事,总感到精神不振。
没想到此茶,居然能让人提神,而且味道还极好。
这不比那些葱蒜酱油放在一起,大杂烩茶汤好喝?
“若是售卖此茶,必将火爆大唐!”
李世民言辞凿凿的说道。
大唐有钱人很多,这种茶,只要有,根本不愁卖。
长孙皇后也爱喝,她觉得喝这红茶很雅致。
“哈哈,黄大树和孙姨觉得好,那就行。”李希起身说道:“不过做生意,要一步一步来,先把酒这一块,站稳脚跟。”
众人齐齐点头,又聊了半晌,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告辞,他们提出,要去一个亲戚家,他们亲戚就在长安城中。
马升也告辞了。
而李希的酒坊,正被一群工匠热火朝天的搭建着,感觉不出三日,即可完工。
除了酒坊,马升带来的工匠,要在李希家前面起一座四进宅子,完工之日,半个月时间。
李希无语,这马大哥可真是舍得啊,直接给了自己一座新宅子,而且还是四进大院落,这得花多少钱啊。
当然除了送宅子,还送了四名美女,听说这四名婢女,曾是富贵人家的孩子,只因她们的父亲贪污行贿,满门抄斩,她们就被打入了贱籍。
所谓贱籍,在大唐户籍中是最低的,谁拿了她们的卖身契,就是她们的主人。
所以一生都要与人为奴为俾,除非有人带着她们到衙门,以高额价格,将她们变为良籍。
不过这种事情很少。
一来,主家不愿花那么多钱。
二来,那些婢女也不愿,因为大多数婢女,都是没有家庭的,如果离开了主家,生活立即失去掌控感。
“少爷好。”
四个少女,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,姿色各有千秋,此刻站在李希面前,四女躬身行礼,眼神中都有惧怕之色。
她们在牙行都经过专业的女子培训过,去了主家该如何做事,还有奴对主的礼仪。
四女没有名字,以春夏秋冬四季为姓名。
李希心中感慨,这要是放在前世,四位貌美的女孩子,现在正上着高中的吧。
而且现代孩子,哪个不是家里的宝。
现在她们四个站在自己面前,犹如四只瑟瑟发抖的小白兔。
“别怕,我不会虐待你们。”
“你们主要的任务,就是照顾我妹妹还有我姨娘聂柒,一切事务,听我姨娘纷纷。”
李希笑的阳光,家里添人了,自然要做一顿美食,正好马大哥送来很多菜,他决定做一顿羊肉火锅。
一家人围着火锅吃涮羊肉,外面大雪漫天。
欢声笑语回荡在这房间中。
而半个月过去了,李希也搬到新家,好家伙,果然是四进宅院,假山加水,长廊小亭,房间也是装潢的华丽,颇有古代贵族少爷居住的气息。
一家人搬进大院子,聂柒感叹道:“这辈子,没想到能住这么好的宅子。”
春夏秋冬四女,也是惊讶,她们主人是有实力的啊。
而日子就这么舒缓了下来,平常,春夏秋冬四女,将家中做饭,打扫卫生,起居,采购全都做了。
妹妹李明珠也喜欢这四女,因为她们能陪她玩,小丫头明显活泼了很多。

改善聂柒姨娘、妹妹李明珠的生活质量,是完全没有问题的。
李希眼下需要做的是,先在大唐站稳脚跟,混入这个时代,然后再考虑发展事业。
就在李希返家的时间中,李家村中的聂柒,已经忙完了邻居徐家的丧事,她匆忙回家,只因心忧李希的安危。
一个十六岁的少年,指望他上山狩猎,在她眼中,人能囫囵的回来,就已经不错了。
孩子大了,她不想打击他的自信心,所以才由着他。
然而真的放他走了,聂柒这一整天却总是心神不宁的。
“算命的说希哥儿,将来是大富大贵的人,甚至无人能比,我一个妇道人家,不懂这些。”
“我只求他一生平平安安。”
聂柒形色匆忙,心事重重,不知想到了什么,眼圈微微泛红。
“也不知道哪个天杀的,让这孩子如此苦命。”
“我只能骗他,李明珠是他亲妹妹,她也是被人遗弃的,这样的话,他或许不会感到孤单吧。”
聂柒走在乡间小路上,迎面撞来一对夫妇,年纪大概在三四十岁左右。
“呦,聂家嫂嫂,是真善良啊,自己都穷的吃不饱饭了,还有闲心管别人的死活。”
那女人开腔了,她的脸上有一层劣质的脂粉,她长得并不好看,甚至显得有一些臃肿,随着脸庞展开,有一点点白粉落下......
聂柒没有说话,想要绕开这二人,可是那对夫妇再一次挡在她身前。
这对夫妇是聂柒的邻居,男的叫张大壮,他爷爷曾是一名军户,因此家里有三十多亩田,早些年还算有一些家底,张大壮平时又会上山狩猎,算是很得李家村人的心,可是后来张大壮好赌成性,把田地都卖给本村最大的地主,换成赌资,挥霍一空。
她婆娘也只好跟着他喝西北风。
前段时间,张大壮上山狩猎,被野猪撞了,左腿半残,这才一瘸一拐的,这让他们的本就难过的日子雪上加霜。
张大状的婆娘崔氏,听说从小是一个孤女,性情与常人不同,总是说话刻薄,和很多人都合不来。
只是李家村人,看在他李大壮的爷爷曾为李家村做了不少贡献的份上,大多数人都不跟她计较。
“好了,毕竟是我弟妹,你说话不能温婉一点?”
“不要忘了,我们是来干什么的!”
张大状佯装瞪了一眼崔氏。
崔氏眼皮一翻,露出白眼,抬起额头,阴阳怪气的说道:“什么弟妹,她来李家村三年,就克死了她男人,后来不知道,从哪里抱来一个野孩子,她男人要是地下有知,怕是要被气的活过来。”
“你......”
聂柒眼中泪珠都要溢出来了,说她克死男人,此事早被下了定论,村里人虽然明处不说,可是背地里都接受了这个说法。
但是崔氏口中的一个野孩子,让聂柒愤怒至极。
“我不准你这样说希哥儿!”
“她不是野孩子!”
“她是我的儿子!”
聂柒犹如一只雌虎,上前几步,目露凶光,死死盯着崔氏。
崔氏心中一惊,不自觉的向后退去,待回过神来,顿时恼羞成怒,道:“干什么,想打人啊?”
“好了!”
张大壮一瘸一拐的上前,拉了一把崔氏,然后又堆满笑容的看向聂柒,道:“弟妹,我和李老弟幼年就是发小,我们的关系,那真叫一个铁,李老弟多年前感染风寒去世,我也难受啊,你瞧,我这婆姨说话不过脑子,你莫和她一般见识。”
聂柒冷笑着说道:“放心吧,你们两个人凑不出来一个脑子,我岂会和你们一般见识。”
以前家里好的时候,张大壮没少朝她和亡夫借钱,可是从来没有还过。
这张大壮就是嘴甜心狠的主儿。
夫妇二人,无事不登三宝殿,指不定又打着自己哪方面的主意呢。
张大壮:“......”
崔氏:“......”
“是这样的弟妹,家里日子实在难过,我和小玲已经好久没吃一顿饱饭了,听说你们家那只老母鸡还在......”
小玲,是指崔氏。
张大状搓着双手,笑着说道:“先借给我!来年,来年春上,我还你两只!”
听到这番话,聂柒打量着夫妇二人,这倒是也说的通,因为今年蝗灾遍野,所有人到收获的季节,都是两手空空,农户们又没有什么家底,卖田的卖田过日子,卖儿卖女的更是司空见惯。
所以这夫妇二人惦记上自家那只老母鸡了。
呵呵,自己亲生女儿想吃都不舍得给她,留着给希哥儿吃,这对老冤家倒是比谁都急。
“我听说过借钱,借农具,却是头一次听到有人借老母鸡。”
聂柒笑吟吟的看着夫妇二人,围着二人打转,而这二人则是很尴尬,因为生怕被聂柒拒绝,所以也不敢还嘴。
被人阴阳两句有什么呢?
总比饿死强吧!
“怎么?是嫂子不会生孩子,所以你们要借老母鸡下蛋?”
聂柒笑道,她可是记得崔氏刚才说李希那一句野孩子。
“你,哇哇哇,气死我了!”崔氏直接抓狂了,她嫁给李大壮多年,的确没给他生孩子,此事都成为李家村人的谈资了。
此事被人揭开伤疤,别提有多疼了。
“姓聂的,你太过分了!”
张大壮直接火了,冷声道:“敢得罪我,你以后没有好日子!”
虽然这新丰县李家村,距离天子脚下长安城,不足三十里路,可毕竟是一个山村啊。
就算说李家村,大部分人都是李姓宗族的人,这张大状爷爷扎根于此,也是以外来户的身份,可是张大状毕竟是一个成年男子。
而聂柒孤儿寡母,她还被打上克夫的名号,大多李姓宗族的人,都畏她如虎,谁也不会给这样的女人撑腰。
在李家村,也就一些外来户不在乎这些,比如那徐家邻居,或是马家邻居,与聂柒关系很好。
“姨娘,我回来了!”
远远的,少年人的喜悦声音,回荡在聂柒的耳畔。
聂柒娇美的脸颊顿时浮现一抹笑容,她转过头去,就看到那心忧不已的大男孩身影。
这小子,怎么像夕阳下的少女一样,浑身都闪烁着光芒。
就在下一瞬,等到李大壮夫妇,和聂柒看清楚李希肩头扛着的东西之时,全都呆在原地。

醉仙楼三楼中,李世民和长孙无垢,在看到李希的长相一瞬间,思绪瞬间拉回到多年前。
那时,李世民还是秦王时期,为大唐南征北战,当时在进攻河北窦建德。
一次意外,陪同他身怀六甲的秦王妃长孙无垢,正好临盆,可是追军已至,与那襁褓中的婴儿走失。
那婴儿,正是李世民的长子。
只因李希的面相太过于酷似李世民,致使二人呆住,瞬间思考到多年前的往事。
长孙无垢激动的身体发抖,颤声道:“一看到他,我就想流泪。”
李世民一把攥着她的手,道:“观音俾,先稳住情绪,此事重大,我记得,父亲当年送我的玉佩,当时我放入襁褓中了,先查清楚再说。”
长孙无垢含泪点头。
于是二人坐入席间,询问着周边人,问着李希的情况。
这才得知,他被王钟,还有秦怀玉为难,然后要开始作诗。
李世民满脸怜悯的看着台上,那个身着白衣的少年,这孩子一路走来,要吃过多少苦头啊?
如今还要被人刻意刁难。
一瞬间,李世民虎目蕴怒,扫视着王钟和秦怀玉。
皇帝长子,遗落民间,看他的穿着,恐怕收养他的,也并非大富大贵之人。
又怎么能做诗呢?
可是少年人,总是不甘示弱,估计是骑虎难下,被人顶在火上烤,这才上场。
长孙无垢眼中也是冷冽如霜,她心中已经推测出,这名叫李希的,八九不离十,就是她的亲生孩子。
此刻,在众人盯着李希,准备看他笑话的时候。
却没想到,接下来李希直接开始吟诗,仅是一句,已是震撼全场。
“君不见,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。”
李希声若洪钟,众人见他身着一袭白衣,双手伸举着,似在感慨着一些什么。
范若薇眼神一亮,悬笔疾书。
李希沉声道:“君不见,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。”
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”
说罢,举酒长吟,尽显男儿气概,看的在场诸多达官显贵,全都呆住了。
又见到他抬头,环视全场,意气风发的喊道: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!”
“烹羊宰牛且为乐,会须一饮三百杯。”
“范若薇,程处墨,将进酒,杯莫停。”
“与君歌一曲,请君为我倾耳听。”
“钟鼓馔玉不足贵,但愿长醉不复醒。”
“古来圣贤皆寂寞,惟有饮者留其名。”
“陈王昔时宴平乐,斗酒十千恣欢谑。”
“主人何为言少钱,径须沽取对君酌。”
“五花马,千金裘,呼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。”
随着最后近乎嘶喊的一道声音响起,全场死一般的寂静,只剩下范若薇执笔疾书的声音,她满脸通红,竟是在这首诗中,写下了自己的名字?
自己的名字,恐怕要随着这首诗,弘扬万万年。
而古往今来,哪个有才华的人,不想万世传名?
就像汪伦这哥们,因为管李白吃喝拉撒,最后又为他送别,于是离别就写了那一句,不及汪伦送我情。
这哥们本事平平,却是名传千古。
程处墨也被惊到了,就算他不通文墨,可也能感觉到,此诗一出,必将流传千古。
什么长安八大才子,他们能做出此地神诗?
“敢问小郎君,此诗何名?”也许是醒了过来,一个青衣老者,颤颤巍巍的起身,双目精光暴湛,显然很是激动。
“是青元大儒,嘶,居然能遇到他。”
“他一生所做之诗词,不下两百篇,更被当今圣上,封为七大儒之一。”
“听说青元先生隐居多年,不曾想,竟在此地遇到。”
众人谈论纷纷。
听到有人问话,李希转头看向他,说道:“回老先生的话,此诗名为将进酒。”
李白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又号“谪仙人”。
他是唐朝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,被后人誉为“诗仙”。
而李希抄的这首诗,是李白在沿用了汉乐府古题的基础上所做,原本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,属汉乐府鼓吹曲·铙歌。
“好一个将进酒,好一个千金散尽还复来啊!”
青元大儒被一群学生们簇拥着,此刻一捋长须,不禁开怀大笑。
“小郎君高才,我青元一生所做之诗虽多,可两百篇,也不抵你这也一篇啊。”
“没想到,在我古稀之年,还能见到如此优秀的年轻人,何其幸哉!”
青元满脸欣慰,更是羡慕无比的看着李希。
而一众食客,此刻也是赞不绝口,仍旧在回味着这一篇将进酒,短短片刻之间,王钟和秦怀玉的脸,瞬间变成猪肝色了。
质疑别人是泥腿子?
泥腿子有这等才华?
我滴个亲娘啊,所谓的长安才子,那些文人墨客,在这首诗下,怕是连给这泥腿子提鞋的资格都没有!
“我承认,我秦瑶平生第一次看人,看走眼了!”
十七岁的少女秦瑶,眼神复杂,心中感慨万千,她被称为十里八乡有名的才女,此刻望着那高台上的少年身影,突然觉得,两个人,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她以为,他是一个只会在土里刨食的家伙。
没想到,自己才是啊......
想到自己所做的诗,被人称赞的完美无缺,她的脸,瞬间就红了。
原来,那一日他擦拭石头,怕她玷污了那一块石头,是发自真心,而非少年人的故作自傲。
原来,他心中的底气,竟是可以举起一座山!
只凭这一首诗,她秦瑶连与他开口说话的机会都没有!
“我是谁?只是一个地主家的女儿罢了。”
“而那些真正的显贵世家的儿女,不比我才高八斗,难道那些人的审美,不如我吗?”
“那些人,若是听闻有人做出此等神诗,定会找尽机会与他交好!”
秦瑶感到心痛,她心中很是后悔啊,明明这李希,是李家村的人,明明他的姨娘还租种着她家的田地,明明前几个月,她亲眼见到,他姨娘低三下四的来到自家门前求得一些糙米果腹。
可是短短几个月光景,她家的小虫子,怎么就蜕变成了一条真龙?

这首破阵子,就连李世民也感到惊艳万分,使他想到十六岁出雁门关,营救隋炀帝,后来南征北战,一扫诸侯王,定鼎宇内。
他的儿子为那位豪杰作词,他的儿子也是一名豪杰啊!
李世民欣慰,自家儿子,竟是如此大才。
长孙无垢更是露出星星眼,果然是母亲看儿子,哪看哪满意。
不愧是我和二郎的孩子,简直是文曲星附体,天下才气共有十斗,而我家孩子,独占九斗!
接下来,李希一连做出八首诗词。
这真是一场诗词盛宴,从上午到下午,食客们大饱耳福,直呼痛快。
有贺铸的六州歌头·少年侠气。
亦有诗鬼之称的李贺,所作的苦昼短。
甚至还有杜甫的名诗。
李希一连将自己喜欢,而且闻名的诗词都拿了上来。
范若薇的手都写麻了。
食客们的情绪,起起伏伏。
“这是诗仙下凡啊!在作诗这一块,谁人可比?”
“我真没想到,今日能见到如此神人,不枉来这醉仙楼。”
醉仙楼三层,人声鼎沸。
李希之名,迅速的传播在每一个人的口中。
诸多才子佳人,俱是望向他,他犹如一只仙鹤,置身于群鸡之中,是那么的光鲜亮丽。
范若薇满目钦佩的说道:“李公子,小女子对您的才华,敬仰万分。”
她是充分的感受到,人跟人的区别,比人跟狗还大。
李希收下了诸多赞美之词,然后发现自己的目的达到了,那就是传扬自己的诗仙之名。
而此次外出的目的,则是卖酒。
他在众人的簇拥下,目光不舍中,与马升走出醉仙楼。
二人找了一个茶舍。
“马大哥,我来之前,还不知道要出这么大的风头。”
“其实这将军酒,是我制造的,只是在新丰县,我人生地不熟的,不好售卖。”
“不知马大哥可有相熟的人,若是售卖出去了,自当不会忘记马大哥。”
茶舍中,李希说着。
马升心中感激万分,你已是诗仙,还愿意和我坐在一起,就已是我姓马的高攀了。
之前在那醉仙楼,有多少人与你结交,怎么会人生地不熟呢。
只不过是因为先认识我,不愿绕过别人。
这少年重情重义,又可能是那位的儿子,我马升的机缘来了啊。
“这个好办,我认识很多酒楼的掌柜。”
“这将军酒,售卖出去的价格绝对不低。”
“这样,我去牵线,你们商量一下。”
马升说道。
李希点了点头,很快,新丰县做酒楼生意的老板,来了有八人,都是新丰县最大的酒楼,也是生意最好的。
要售卖酒,自然要让人家先验货。
随着八位老板都尝了几口之后,都觉得此酒只应天上有。
“小郎君,你有多少,我张家楼都要了!”
“张老三,你胃口也太大了吧?你是想垄断,然后再分发出去是吧?”
“小郎君,张家楼生意不行,每天卖不出去多少的,还是卖给我吧,我全要了。”
“你他娘的想的美!”
几位老板争吵着,有点像市井小贩那般市侩,要知道,他们可是都身缠万贯的有钱人。
不过这将军酒一旦上市售卖,必定会被那些有钱人争着购买,所以根本不愁销路。
而且大赚特赚是完全没问题的,所以他们才这么积极。
况且,诗仙李希之名,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了。
就单凭这个名头,诗仙李希所制作的美酒,多贵,都有人尝一尝呢,况且此酒的确很好。
“不用争了,我也是先制作了几坛,试一试水。”
“刚开始量不会大,你们几家酒楼平分,后续再增量。”
李希说道。
关键是,他要先回到李家村,制造酒坊,请工人,还要耗费一系列时间,才能增量。
众多老板点头同意,他们眼中的李希,现在就是一名财神爷。
等到众多老板散去,马升从怀中掏出千两银票,然后双手递上,道:“李老弟,起家需要成本的,算是老兄我资助你的,不用还。”
“我们兄弟一场,切勿论你我。”
马升眼神真挚。
开玩笑,有可能是皇帝的儿子,而且又是诗仙,又有如此美酒,这样的人早晚会化龙的。
区区千两而已,不知道有多少才子佳人,为了结交李希,甘愿白送给他。
李希知道,马升可能是看自己有能力,所以如此敢于投资自己,不过嘛,此事是人之常情,他并不会觉得马升不可交,相反,此人极其可交。
“那就多谢马大哥了。”
“不过我也不白拿你的钱,酒水生意,分你一成。”
李希说完,不等马升拒绝,就要回李家村了。
马升在后面,心中感慨良久。
他可不会小看这一成分润,要知道大唐之大,而这酒水生意,未来做到全国,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。
这一成分润,又是何等之多?
“去,我李老弟在李家村的房子,太小了,拿钱请工匠重起一座四进大宅院。”
“还有,去牙行购买四个姿容不俗的婢女,还有一个管家,一个马夫,再买一辆马车。”
“我和李老弟是兄弟,他姨娘,就是我姨娘,明日我亲自带着厚礼,前去拜见姨娘。”
马升吩咐着自己的小厮,他之所以不亲自去,就是不愿贸然来访,所以让下人置办这些事情。
而身边的一群小厮,早就惊呆了。
我滴个亲娘啊。
这得花多少钱?
现在市价,起一座四进宅院的院落,最低千两银子是没跑的,这还不提各种设施,假山假水,名贵植物什么的。
而有了一座四进宅院,那可是光鲜的事情,在李家村,就是秦财主的家,也不过三进而已。
再说,牙行中姿色不俗的婢女,那也是价格高昂,不过越是价钱高,越是知书达理。
只有那些官宦人家,才能买得起婢女。
拿着马升钱的一群小厮,在路上谈论着,“真是羡慕啊,我娶个老婆都费尽,家里住的还是草棚,而李希呢,年少成了诗仙之名,当官的,读书的,纷纷与之结交,就连我们东家,都要如此重视他。”
“唉,这就是命啊,谁让人家命好呢。”

程处墨看着王钟,一脚将其踢倒在地,道:“你这奴才,见人下菜碟,你要规矩是吧?去找我爹要。”
“好了,程小公爷消消气。”
就在这时,三楼顶端的一处房间中,走出一位面蒙轻纱的女子,看不出她的容貌,能看到她的躯体极其曼妙,而听她的声音,也是如同黄鹂婉转。
好像年纪也不过二十来岁。
霎时间,三楼一众食客齐齐起身。
这是聚仙楼的老板,三年前,上一任老板不在了,她女儿就成了聚仙楼的话事人。
她是一名才女,才名轰动长安,慕名而来追求她的青年俊杰,不知有多少。
“范娘子好。”
程处墨拱手一礼。
有才名,会让人敬重的。
况且听说这范娘子,在赚了钱之后,还开设过粥棚,时常救助贫苦百姓。
因此,范若薇除了才名惊世,还有一颗善心。
范若薇轻轻以点下颚,笑道:“其实进入三楼需要作诗,只是当时我爹在世的时候设计的,现在嘛,倒是没有那么严格。”
“马叔和我爹是好友,他带来的人,自然不需要作诗。”
听完她的话,突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再次响起,“也就是说,规矩是可以打破的?”
众人望去,发现说话的是一个黑衣青年。
“秦怀玉,你不要没事找事。”
程处墨一眼认出他。
秦怀玉是秦叔宝秦琼的儿子,他和军人世家的孩子不一样,是一个舞文弄墨的。
所以素来喜爱文墨,和那些粗坯子,玩不来。
“什么叫没事找事?规矩就是规矩,你程小公爷为了朋友,不把范娘子的规矩放在眼中,是你自己有错。”
“我们这些人,哪个进来没有作一首诗?”
“马升就算了,以前是百骑司的人,可是这泥腿子,有什么资格和我们同坐一席?”
秦怀玉因为和程处墨有过节,所以现在针对程处墨保护的人,李希。
他这一说,让很多人,都议论纷纷。
很多人都觉得,李希没有资格和大家同处一个大厅。
这可把程处墨气坏了。
他刚才和李希谈了很久,发觉这少年讲话很有意思,好像什么知道一样,而且句句说的他心服口服。
程处墨交朋友,可从来不看对方是谁。
“秦怀玉,范大娘子已经说了,你为什么要咄咄逼人?”
程处墨声音,一下子冷了下来,熟悉他的人都知道,这是动了真怒。
而在楼顶的范若薇,此时话语也有一些冷漠,道:“秦少爷,我已经说了,马叔的朋友,来我三楼,不用作诗。”
“难为别人,很有意思吗?”
听到这话。
李希心中依旧很平静,这程处墨倒是一个仗义的人,而范若薇也并非趋炎附势之徒。
作诗是吧?
我不会做,抄,可以吗?
你要多少,我有多少。
而且随便一首,都可以流传万古。
你要是非逼着我打脸,那这脸,岂能打一巴掌就结束?
正好借着这个场合,打响自己的人设,才华惊世。
这样的话,就可以链接更高的人,而后续和人合作,售卖各种物品的时候,也有了后台。
李希起身,微微一笑,端着一杯酒饮下,环顾众人,他并无任何自卑的气息,反而是落落大方,犹如在自己家,那深邃的眼眸中,是无限的自信。
而这一刹那,全场食客的目光,也尽数落在他的身上。
范若薇,大才女。
秦瑶,小才女。
还有诸多风靡新丰县,长安城的豪杰,读书人,达官贵人。
众人有一点失望。
因为他们没有看到一个泥腿子该有的怯懦。
为什么?
这一个无名少年,没有穿的大红大紫,他的腰间更没有挂着象征权利的鱼袋,他的脚面,甚至有一些灰尘。
但是,他的深邃眼眸,仿佛灌注着两汪清泉,可以洗涤干净世间一切污垢。
秦瑶满目复杂,究竟是什么,给他带来了底气?
范若薇的眼眸,也是第一次有了情绪,在这种场合,他居然敢迎难而上,倒是很有气魄。
“既是规矩,在下自当遵从。”
李希爽朗一笑。
“可是在场这么多人,大家这么无聊,一首诗岂够?”
他手提酒坛,给自己斟满一杯,一饮而尽。
“李老弟,你......”
马升吓坏了,这可不是山野之间的玩闹,这是无数才子佳人关注之地,如果出了岔子,将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程处墨也是懵了,他悄悄的说道:“李兄,不要冲动啊。”
他是被震惊到了。
心想,我已经够莽了,可是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如此大气魄,我特么一个混世小魔王,倒是落于你之后......
李希摆了摆手,让二人放心。
直到他喝的微醺,脸庞泛红,长发都披散了下来,颇有一副魏晋狂士的气概。
“笔来!”
“墨来!”
随着两声长喝,震的这三楼,瞬间静了下来。
众人恍惚,一时间,在李希身上,看到了少年意气!
范若薇亲自下楼,在女侍的陪同下,研磨,铺上宣纸,“李小郎君,我为你执笔。”
“嘶!范家娘子亲自为人执笔研磨,这是何等的殊荣啊。”
“这小子,难道真有两下子?”
“呵呵,不过是装腔作势罢了,若是真有才华,岂会穿的如此落魄?”
“这位老兄,你一向如此狗眼看人低吗?”
就在众人谈论之际,就在李希开始吟诗之时,这醉仙楼,走进来两个贵客。
一个男子,一个美妇。
如果仔细看的话,这三楼每一个隐匿的角落,都有百骑司之人隐藏,他们手持刀斧。
“二郎,你常说新丰美酒好喝,今日我们总算来了,我倒要尝一尝是如何美味。”
那美妇人雍容华贵,落落大方。
而那一身锦裘华服的男子,简直贵不可言,可谓是龙行虎步。
这对夫妇不是别人,正是微服出巡的大唐皇帝李世民,以及大唐皇后长孙无垢。
夫妇二人一进二楼,当先映入眼帘的,就是那被人围观的少年。
看到这少年的第一眼,长孙无垢,犹如遭到晴天霹雳,当即呆在原地。
李世民双瞳猛然收缩,颤声道:“观音俾,这......这不是梦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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